3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门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功能加强完善,在原有机动车处置能力基础上,实施交通违法处置新举措网上本人名下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即驾驶人在办理非个人机动车绑定备案业务后,对于绑定备案之日后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能够最终靠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和自助终端办理。
交管部门所指的自助办理渠道最重要的包含市交通支队设置的自助执法终端和工商银行对外窗口、互联网交通安全公安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目前各交通支队、大队设置的自助执法终端而本市工商银行对外窗口仅适用于北京市司机用户办理北京牌照机动车交通违章记录,需持牡丹交通卡。
针对近日传出的“3月1日起,非车主名下车辆将无法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新增在线办理渠道。在本市,没有利用互联网渠道处理自己名下机动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朋友,依然能够最终靠各交通支队执法站的窗口做处理。据交管部门介绍,自助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范围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单次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罚款200元以下,累计记分12分以下,且发生在具有约束力的备案日之后违法记录的电子监控。
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或暂停驾驶人自助办理,驾驶人需到违章发生地或车辆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章处理窗口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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