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的决定
〔2024年8月16日中国河池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中国河池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自治区《决定》)要求,紧密结合河池实际,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进行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1)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前进。全会通过的中央《决定》,总结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深入分析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党的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习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领导水平的重要要求,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强劲动力,把准方向、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
(2)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全面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作为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扣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自治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目标任务体系和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锚定“六新河池”建设,坚决破除各方面思想观念束缚、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的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总目标,立足河池实际,科学谋划、系统部署、整体推进。按照“七个聚焦”要求,大力推进各方面改革攻坚,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教育科学技术人才综合改革,积极融入“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建设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健全党的建设制度,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渐次突围,带动全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整体突破。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到二〇三五年,全市各方面制度更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全国全区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建成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民族团结和睦、生态绿色富美、人民生活美好的新河池。
(4)贯彻“六个坚持”原则,推动各项改革行稳致远、走深走实。中央《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贯彻的“六个坚持”原则,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改革的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必须将其贯穿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改革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自觉当好“施工队长”,千方百计把改革蓝图变成生动现实。
二、建立健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体制机制,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5)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一起发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明晰不一样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和负面清单。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引导国投集团、城投集团、产投集团、巴投集团等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加快向河池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投资布局。建立对接国有企业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央企、国企在河池投资布局更多项目。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国有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灵活运用“用、售、租、融”四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河池优势资源和产业发力,培育国有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重大战略、重点项目。落实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和法规。贯彻落实非公有制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有关政策,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非公有制企业行政检查。
(6)参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清理和废除含有地方保护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体系,加快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数字化转型,市本级和环江、巴马、都安3个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探索建立分类执法机制。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深化区域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产权、市场准入、市场信息公开披露、企业破产、企业退出等制度,推进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建设信用河池,完善提升河池“123”信用监督管理模式,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用能、用地、用林、环评等要素联审保障机制。在河池经开区、河池高新区等产业园区实施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统筹考虑供水成本和企业经营状况,有序调整城镇供水价格,落实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大任产业园、大化工业集中区增量配电网改革。完善现代流通体制,加快发展河池优势特色产业物联网。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点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因地制宜发展首发经济,推动建立河池市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河池市茧丝绸交易中心,打造品牌形象和产品首发重要载体。
(7)落实和推进财税金融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强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统一预算分配权政策,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收优惠政策和非税收入管理。深入推动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清晰界定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如期实现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有效缓释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着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充分运用“桂惠贷”政策,开发中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支持河池市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引导带动各种资本投入“2+5+N”产业体系、农业“十大百万”产业、乡村振兴、城镇化发展等重点领域。搭建“河绿通”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绿色金融项目库和企业库,对入库项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8)完善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健全河池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制度体系,持续完善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的统一规划体系。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围绕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多元化支持体系。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健全支撑高水平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本的建设,落实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
(9)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积极融入西部大开发新格局,建立完整区域战略统筹、合作互补机制。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细化《河池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年)》,构建优势互补、高水平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建立金宜同城化发展机制,完善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逐步推动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争创左右江革命老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示范区。全力发展向海经济、临港产业,推进红水河等多条内河经济带“港产城”融合发展。健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机制,积极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创欠发达地区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
(10)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建立健全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机制,建好用好广西有色金属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中试研究基地。建立健全培育和服务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制度体系。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装备制造、大数据云服务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前瞻布局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打造若干具有河池特色及优势的新质生产力。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推动冶金、丝绸、酿酒、制糖、建材等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培育新兴产业链。创新发展绿色水经济。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
(11)建立实体经济和数字化的经济融合机制。快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着力打造有色金属、桑蚕茧丝绸“两个千亿”产业集群,全力发展食品、家居、建材、化工、医药等百亿产业,延伸蚕桑、油茶、牛羊等农业产业链条,推动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力发展低空经济,规划建设河池低空经济示范区。优化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河池绿色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的金融支持。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加快构建促进数字化的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完善数据管理、标准、监管、交易、运营等制度,发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进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提升河池数字化建设水平。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依托“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优势布局建设云计算产业园区,带动数字化的经济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12)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业核算,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层次地融合,在河池经开区、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在丹泉酒业探索实施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打造两业融合“河池样板”。建设数字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新业态。发展商贸服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服务业。打造长寿康养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国际老年人养生度假村,高质量推动大型养老社区、养生度假区和康养基地等建设,举办好“世界大健康论坛”、“全球饮用水论坛”。培育和打造长寿康养、高铁消费、数字消费、体育休闲、国货“潮品”等新消费场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3)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逐步建立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多种运输方式优势互补的交通运输立体网络,发展通用航空。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争取和支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河池高速公路路段探索创新自主定价方式,降低车辆通行费。加快自治区市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推进龙江河谷、红水河两大灌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热情参加国家综合能源保障区建设。
(14)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持续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特色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区内外高水平大学到河池合作办学或建立研学基地。落实学生实习实践制度,支持职业学校在企业(工业园区)设立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推进教育数字化,完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提高学习型社会建设水平。
(15)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拓展国内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对接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强化企业科学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带领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重大科学技术攻关任务,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科学技术研发平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学技术创新投入体系。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修订河池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激励企业发挥科技成果引进转化主体作用。构建同科学技术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坚持多元化原则筹措资金,深化“政金企”联动,加强有关部门和机构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
(16)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坚持“带土移植”、“厚土培植”。建立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基地,加强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创新“候鸟型”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培育和引进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深入推动东西部人才协作。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健全更加开放便利的区内外人才引进制度,完善河池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河池市引进海外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等人才激励政策。建立以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公道对待人才、公平评价人才、公正使用人才。支持科研院校培养培训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17)深化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河池市教育科学技术人才支撑现代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提升全市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河池市有色金属产教联合体、广西冶金行业产教联合体等平台,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强与广西大学、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长沙有色金属研究院等区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交流合作。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区域协同发展。建立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机制,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科技攻关。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改革。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共享通道,推动建立河池学院“龙江学者”岗位、院士工作站、科技专家智库。
(18)优化园区总体布局。完善“1+1+N”工业园区体系(河池经开区+河池高新区+县域产业园区),热情参加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协同发展区建设,打造以分布式协同式、现代化数字化、开放性实业性为鲜明特征的产业园区。推动河池经开区、河池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深巴试验区创建自治区级经开区。积极地推进园区整合,因地制宜发展好县级产业园区,推动强优园区建设。
(19)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健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园区引进中央或自治区国有企业、地方国企、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园区建设。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推动闲置低效用地腾退出清。推进园区智慧化数字化升级,创建大任产业园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支持园区主导产业“产业大脑”建设,打造科学运作、高度协同的数智产业链体系。探索构建“科技+产业+金融+人才”模式,鼓励科研机构、经营主体、行业领军人才在园区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建立全方位、多层次产业协作机制,完善产业对接和信息交流机制,建立产值、用地等指标分享机制,通过异地孵化、委托管理等形式,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探索推动深圳河池两地共建产业园区。推行链主企业招商、第三方招商、场景招商等精准招商模式,建立项目招引流转和利益分享机制,承接更多优质项目落地。
(20)创新园区管理机制。推行一个管理机构、一套班子、多块牌子(多个片区)的园区管理模式。强化党工委、管委会经济发展产业高质量发展职能,理顺市直部门和园区、市级园区和各分园、园区和当地政府的事权关系,逐步剥离园区管理机构承担的社会事务职能和开发运营职能。探索实行“区政合一”或“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支持探索项目化团队管理方式。支持园区薪酬管理制度改革,探索采取不同于党政机关的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参照国有企业制定园区薪酬政策,探索建立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税收增长等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制度。对特聘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行特岗特薪。产业园区实行综合考核和分类考核,重点考评经济指标,强化考评和结果运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市县联动、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产业园区改革工作统筹和协调。
(21)创新园区服务机制。推进服务事项向园区集中,推动园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无休日”等改革,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打造“免证园区”。强化项目代办、政企沟通、投诉举报等平台建设。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推行政务服务“全链通办”集成服务,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持续开展全流程“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整治。
(22)建立园区政策体系。全面用好国家、自治区层面给予的编制、财税、土地、劳务等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河池市轻纺城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自治区支持,享受入驻园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五免五减半”等政策。用好东部地区转移污染物排放指标单列考核等政策。用好现有各类平台优惠政策,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外,支持条件成熟的产业园区同等适用或比照实行有关政策。建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完善和推广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建立政策“工具包”,为公司可以提供“一站式”政策兑现服务。
(23)参与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全面对接RCE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多领域务实合作,大力提升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等便利化水平。依托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巴马论坛),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生物医药产业合作,打造国际大健康产业基地。支持社会投资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参与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督管理模式,推进国家茧丝绸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河池落地建设;谋划建立蚕茧生丝期货交易市场,推进糖料蔗“保险+期货”项目试点;争取将南方公司列为锌、铅精矿加工贸易试点,推动有色金属加工贸易业务先行先试。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河池港专业化大型化发展,扩大金城江、宜州、南丹、都安四大物流基地规模,加快建设高铁物流枢纽,建设南丹陆港保税园区及铁路专用线,打造快速直达园区、全域覆盖城乡的物流网络。推进中国—东盟(巴马)大数据云计算基地建设,建设面向东盟的数字信息港。
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聚焦“三升两去三消减”目标,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探索实施商事登记确认制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帮办代办专区建设,推动帮办代办多元化服务,打响“店小二”帮办代办服务品牌。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行“政银合作”模式,实现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推行“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核”和“业务先办+资料候补”等,提升进出口客户服务质量。实施国家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24)参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全面深化粤桂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与大湾区产业共建、跨区域产业链协作等产业合作机制。探索“研发设计在大湾区、转化落地在河池本地”的创新生态。推动与大湾区服装产业构建互补型产业链,补齐丝绸印染织造等关键技术短板,打造缫丝、织绸、炼染印加工基地。紧盯“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食品谷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搭建人力资源行业对接交流平台,加强与大湾区各地文化旅游资源联动。建立地区、部门间多层次常态化协商机制,加强市际县际协调联动。探索打通河池与大湾区城市部分政务服务系统数据,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25)高水平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线交通网络体系,谋划和新开工一批相互连通的高速公路、铁路项目。推动红水河黄金水道复航,谋划红水河航道与平陆运河相互连通。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推广应用冷藏集装箱、公铁联运集装箱等新型多样化载运工具和转运装置。推进通道沿线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市际协商合作,促进物流、产业等多领域合作。主动对接融入珠三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海南自贸港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26)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金宜同城化发展和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快宜州新区建设,健全产城融合机制,加快南丹、巴马、都安副中心城市和各功能县城发展。实施县城基础设施“一县一策”试点。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健全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实施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深化经济较发达县、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推进城市更新,全方面开展城市体检,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分类发展小城镇,把小城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村和农民的区域中心。
(27)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大振兴”。稳妥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创建蚕桑、肉牛、肉羊、生猪、家禽、蔬菜、水果、食用菌、陆基(水基)圆形池循环水养殖等一批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开展种业、智慧农业和制造装备提升行动。完善推动现代渔业发展机制,推进“十亿”渔业绿色生态发展,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安全。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优粮优价、优粮优补政策,稳定种粮收益预期。健全农村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机制。深化糖业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糖料蔗生产保护机制,推动制糖企业升级改造。完善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构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建立企业、农民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推进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规模化、标准化机制。
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健全脱贫攻坚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强化监测排查和帮扶,持续推行“五个全”防贫举措,巩固提升“3+1”保障水平,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创新促企兴村机制,深入落实产业以奖代补政策,保持产业帮扶措施稳定。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作用,创新劳务输出协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机制,完善“六园六小”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做实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
(28)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互换、双向流动机制。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合理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配套政策,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落实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非流动人口增加协调机制。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证券交易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落实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延期和到期后续期政策。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保障承租经营合法权益,探索使用权经营权用于融资机制。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使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
八、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促进河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9)助力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发挥河池特色优势,加强对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等的研究,挖掘展示体现河池“共同性”、“融合性”的民族团结典范,整理编写河池民族团结典故,推出更多具有史理性、学理性、原理性的研究成果。
(30)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共建共享“五个家园”。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争创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落实自治县和民族乡逢十周年庆典制。建立在经济、教育、就业、社区建设、文化建设和干部培养使用等方面把民族平等落实好的机制。完善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融入学校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全过程。
(31)健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机制。建立全方面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机制,加强现代文明教育。落实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政策,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完善各民族融入城市制度机制,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与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相衔接。开展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桂在行动”,常态化开展广西“三月三”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等民族节庆和群众流活动。探索“民族团结+文旅融合”创建新途径,积极打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载体。落实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32)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优化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健全立法意见征集制度,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深化拓展“人大代表联络站+”模式。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提质扩面建设乡村“一站两室”协商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创新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和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机制,完善提案办理的“提”、“评”、“商”、“督”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深入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宗教治理法治化。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
(33)深化法治河池建设机制。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健全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持续实施河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充分的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推进政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深化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相互制约监督的执法司法权责清单。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机制体系。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保障提升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实施未成年人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综合改革,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
(34)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述职评议、绩效考核、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健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完善常态化创建文明城市机制。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推行移风易俗“五个统一”工作法。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深化网络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互联网空间法治建设,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完善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建立健全道德领域明显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35)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完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试点,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群众文艺品牌。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构建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治理科学的现代文化产业治理体系。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健全文化新业态培育发展机制,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评论工作机制,完善文化艺术表彰制度,建立新兴文艺发展扶持机制,完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培育机制。深化“文化+科技”的融合发展模式。健全优良历史传统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机制,建设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推动铜鼓制造、藤编、剪纸、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发展。实施河池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提升刘三姐歌谣文化、“河池作家群”等品牌影响力。
(36)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挖掘长寿文化、铜鼓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独特文化资源,推动河池优秀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统筹“一地一区两带”全域旅游发展(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刘三姐民族风情旅游区、百里龙江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带、红水河滨水旅游观光休闲养生带),创建国家和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立高铁沿线城市之间的旅游合作交流机制,深化联黔、联粤等区域文旅合作,大力“引客入河”。建立“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实施全国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巴马),创新发展“文旅+农业”、“文旅+体育”、“文旅+演艺”等新业态。建立健全红色旅游发展机制,实施红色基因传播传承工程,打造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文旅数字化改革,优化提升“一键游河池”平台功能,融入“一键游广西”数字化平台,拓展智慧旅游应用场景。
(37)健全文化传播体系。深化推进央地媒体战略合作,做强做优市级主要外宣媒体平台。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实现自治区、市、县技术平台三级贯通,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完善河池市融媒体中心运行管理机制,构建以“河池融媒”为重点的“大宣传”格局,打造“1+3+N”媒体大融合新格局(1中心:河池市融媒体中心,3平台:新闻生产传播平台、传媒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对外宣传交流平台,N账号:各新媒体账号)。创新“宣传+政务+服务”多元化模式,建设媒体融合新业态。推动“媒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务服务”等数字功能融合,打造媒体融合新平台。创新融媒体产品,一体化推进新闻生产,提升全媒体传播质效。建立文化传媒产业链条,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文化传媒公司。落实文化出口支持政策,推动长寿文化、刘三姐歌谣文化、丝绸文化、铜鼓文化等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38)落实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落实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税收、社会保障等再分配调节机制。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镇和乡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39)完善就业优先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职通车”服务模式,健全“全部就、立刻就”就业全保障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零工市场平台,构建以脱贫劳动力为主体的就业创业优先保障服务体系。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创建“1+1+N”就业创业学院(在河池学院创建河池就业创业学院总部,在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设分部,在河池技工学校等中职院校和县区成立就业创业辅导站),构建“5+4”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实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试点,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全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构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访维稳“三位一体”维权体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深化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创建机制。
(40)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行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政策。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民生管理服务新模式。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一起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扩大病种付费管理范围。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调整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和社会救助与物价联动机制。落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快速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全面落实购房信贷政策,支持城镇和乡村居民多样化改善住房需求。
(4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监督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打造“以患者为中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覆盖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持续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人才编制池”,在医共体内推行“县聘乡用”的用人制度。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深化“互联网+职业健康监管”模式。健全支持创新药发展机制,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草药产业园,创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42)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完善全市人口长期发展机制,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落实生育休假制度、生育补贴制度和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培育老年用品、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旅居康养等潜力产业。探索“旅居式养老”、“候鸟式养老”新业态,完善长寿康养团体标准,全力发展长寿养生、休闲养老、康复疗养等特色养老产业。统筹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落实中央关于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部署。加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保护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3)落实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和评价制度。深化“多规合一”改革,落实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与地区生产总值(GDP)双考核体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健全生态安全法治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
(44)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市场体系、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河池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探索推动红水河、龙江河、盘阳河、刁江等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督管理体系。配合创建西南岩溶国家公园,构建以中国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罗城国家地质公园、拉希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化“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改革。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争取打造桂西北山地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系统治理示范,实施东巴凤革命老区国土绿化试点。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及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探索在条件成熟的江河湖库源头区、重点饮用水源地等开展市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金城江区、天峨县“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环江、罗城等县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加强对辖区内放射源使用单位和Ⅲ类放射性装置使用单位的安全风险研判和监管。
(45)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消费、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碳金融市场。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和绿色税制。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方面转型新机制。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建立碳普惠制度,深入实施林业碳汇试点,推动林业碳汇交易,积极发展林业碳汇、湿地碳汇产业,争创国家西南碳汇结算中心。加快打造绿色低碳城市,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力争把宜州新区打造成绿色新区、零碳新区。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热情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落实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争取实施武阳江、大环江河等流域EOD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造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河池品牌。
(46)健全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深化风险研判、防控协同,加快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危机管控制度。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健全粮食、食糖等重要商品物资安全保障制度。积极推动科技赋能,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7)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完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监测预报体系和调度工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建立完整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构建全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生物安全保护,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和外来物种管控。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生成式AI发展和管理机制。
(48)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秉承“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合寨村”村民自治理念,健全完善“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和应用场景,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河池模式”。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精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和推广“诉源治理”、“一村一法官”等基层治理模式。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实施乡镇权责清单试点,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优化警务运行机制,推进公安数字化改革,打造具有河池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
(49)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健全全民国防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军地对接的落实和评估机制,完善国防动员体系,落实军地标准化工作统筹机制。深化拓展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建立完整退伍军人保障制度和工作体系。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完善双拥工作机制,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机制,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打造河池特色双拥品牌。
(50)加强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委负责全市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机制,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机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围绕解决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改革激励和舆论引导机制,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51)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持续深化干部政治素质识别机制。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改进推动高水平发展的政绩考核,督促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激励干部勇担当善作为。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选派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任职、发达地区挂职、重点项目一线锻炼。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全面深化基层党建“五基三化”系列行动,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引领工程”,深入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实施“锋润河池”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建设,健全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52)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破除“八弊”顽疾。健全防治、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加强展会、论坛、节庆等活动规范管理,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等活动,严控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下大力气解决过频过繁问题。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落实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全面推动清廉河池建设,实施“两制一化”治理运用试点,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全方面提升于成龙廉政文化品牌,打造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整“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深化运用巡察整改联审联督联评机制,健全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推动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健全“县统筹抓乡促村”机制。
(53)健全改革落实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改革推进机制。加强改革督查,强化跟踪问效,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察内容,完善改革绩效考评制度,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建立健全改革试点推进机制,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和支持改革创新。健全改革典型宣传推广制度,积极参评改革先进表彰,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凝心聚力、实干当先、奋发进取,扛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重任,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池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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