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交通委所属各事业单位实际在做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京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事务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本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资格考试及本系统专业方面技术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本市交通运作状况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承担日常交通行政管理、交通运行组织协调和交通应急处置的信息保障工作;承担交通运行调度的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城市道路养护情况和占掘路情况的巡查工作,承担城市道路大中修工程计划、设计、预算的技术审评工作。承担城市道路养护有关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招聘1人
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本市公路建设管理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的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监测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邮政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的组织建设、日常运行管理;承担邮政业平稳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邮政业安全舆情监测工作;承担邮政业安全和应急值班值守、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配合做好邮政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调查处置工作。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全日制普通高、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开展交通应用技术与管理的相关研发、推广和咨询;开展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系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的执法保障工作。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有非常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非北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六)具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岗位信息、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5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报名人员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对应的报名审查材料。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所报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经资格审核检查后,通过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网站顶部点击这里可以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做报名。
本单位参加北京市2025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能力笔试同步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家单位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合理的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注意的几点以准考证信息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网发布的笔试/面试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发布:同时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网()公布。
应聘人员于5月底前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网())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管理岗位根据公共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公共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面试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10、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分。专业笔试及面试成绩在各单位网站上公示。
对于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
对于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可到各招录单位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对拟聘人员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依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一)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有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新闻推荐
【2025-03-20】
【2025-03-18】
【2025-03-18】
【2025-03-17】
【2025-03-17】
【2025-03-16】
【2025-03-16】
【2025-03-16】
【2025-03-15】
【2025-03-15】
【2025-03-15】
【2025-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