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 李延霞 张千千)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这个的人说,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借助外部网络站点平台发放贷款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相关网络站点平台运营机构依托相对成熟的消费场景、交易客群、客户数据,与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在协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的人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非消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互联网助贷业务存在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
通知从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加强合作机构准入管理、规范成本费用管理、强化自主风控等方面强化了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
规范互联网助贷业务定价机制方面,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明确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营销宣传行为,遵守国家相关网络在线营销管理规定。应当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贷款相关关键信息。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贷后催收管理,发现存在违规催收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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