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明和旅行部《大众集合文明运营场所审阅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对以下请求单位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目标存在以下问题的能够口头或许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南海区文明广电旅行体育局提出听证请求。提出听证请求的,须供给实在名字和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听证请求,将视为抛弃听证权力。
1. 中学、小学学校周围200米及幼儿园周围1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所楼内不得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违背《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则,被撤消《网络文明运营许可证》的,自被撤消《网络文明运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私行建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被依法撤销的,自被撤销之日起5年内,其首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场所运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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